中新网12月31日电 “在整个研发过程中,我们充分尊重科学规律、科学原则。我国疫苗是最早开展临床试验的,也是最早开展Ⅲ期临床试验的。在推进的过程中,也是严格遵循相关的科学原则,绝不会为了争第一而去抢跑,这就是我们在推进疫苗研发过程当中的基本原则。”谈及新冠疫苗研发话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工作组组长郑忠伟12日31日作出如上表述。
资料图:新冠疫苗。 刘文华 摄
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新冠病毒疫苗附条件上市及相关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称,与国外的疫苗相比,中国的疫苗在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方面具备哪些优势?我们应该如何全面评价一个疫苗?
对此,郑忠伟指出,评价一个疫苗有很多的指标,“但是我想,非常重要的指标包括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可负担性,其中安全性和有效性是最重要的两个评价指标。”
郑忠伟称,疫苗的安全性一般是指在接种疫苗后,受种对象是否会发生不良反应,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如果受种对象在接种疫苗后不发生不良反应,或者不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概率很低,那我们就认为疫苗是安全的。大家都知道,疫苗是用于健康人的特殊产品,因此其安全性是第一位的,这也是我们在推进疫苗研发过程当中遵循的根本原则。”
郑忠伟表示,疫苗的有效性通常是指受种者在接种疫苗后,在接触病原体的时候,是否会被感染,或者感染程度的轻重。“如果受种对象在接种疫苗后再次接触病原体不被感染,或者感染的程度比较低,那么我们就认为疫苗是有效的。”所以,有的企业在发布有效率数据的时候,还会发布一个对重症的保护率达到什么样的比例,这也就是对疫苗有效率的解释。
郑忠伟说,在疫苗研发过程当中,“我们是根据动物实验、I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在动物、在人体、在人体的不同规模先后检测疫苗的安全性,检验疫苗的有效性。”
郑忠伟称,我国的新冠疫苗研发,在目前进入临床试验的14个疫苗、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5款疫苗,在动物实验、在I、Ⅱ期临床试验已经充分验证了疫苗的安全性。有一些已经在世界高水平的杂志上发表了结果,也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认同。除了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外,疫苗的可及性、可负担性也是需要关注的。因为只有一个疫苗在安全性、有效性有保障的前提下,它的可及性、可负担性均比较好的情况下,这支疫苗才能真正成为公共产品。
“具体到说哪个疫苗更好,或者说我国疫苗和国外的疫苗哪个更好,我觉得不能简单地进行评价。”郑忠伟解释称,因为各条路线的疫苗各有优势,“这也是我们当初在疫苗研发过程中布局五条技术路线的原因。我们只有综合判定每一个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可担负性,才能对这个疫苗作出科学评价。像现在正在推进研发的灭活疫苗、重组蛋白疫苗,已经经过了数十年甚至上百年,数十亿甚至上百亿人次的使用,它的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得到了时间的检验,也得到了科学验证。但是随着人类科技的进步,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随着一系列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疫苗研发,未来一定会有应用新技术、新方法研制出来的疫苗,在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等方面做得更好。”